关于开展新疆安全技术防范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新安协通〔2022〕02号
各相关安防工程企业:
为了提升我区安防行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不断充实安防新知识,满足企业对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保证安防工程质量和施工规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技术防范专业培训合格证书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区安防工程企业技术人员专业培训合格证的管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防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持有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技术防范专业培训合格证书》且2014年、2016、2018、2020年参加过继续教育考试的人员,及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经培训考试并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技术防范专业培训合格证书》且2016、2018、2020年参加过继续教育考试的人员,及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经培训考试并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技术防范专业培训合格证书》且2018、2020年参加过继续教育考试的人员,及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经培训考试并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技术防范专业培训合格证书》且2020年参加过继续教育考试的人员,以及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经培训考试并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技术防范专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
二、教育方式
继续教育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学习,网上考试的方式,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名流程及费用
1、下载《安防工程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考试报名表》电子版发至2993455918@qq.com;
2、纸制版《安防工程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考试报名表》需加盖公章同技术员合格证书原件一同寄至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创智大厦A座25楼研发部,联系人:李娅辉,电话:18199915626;
3、审核通过后,缴纳报名考试费用每人200元,开通网上学习账号。
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继续教育学习和考试工作,要通知到每个需继续教育考试的员工,利用工作之余抓紧学习,以免影响资质的正常年审。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