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协通〔2023〕03号
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力度的通知》精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增强企业发展信心,优化行业营商环境,经专家委员会研究决定,对受本轮疫情影响,未按时参加年审及技术人员未按时继续教育的单位延长年审和学习时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未按时参加2022年继续教育的安防工程企业技术员,学习时间延长至2023年5月31日;
二、未按时参加2022年年审的企业,年审时间延长至2023年5月31日;
三、针对2022年度安防企业的资质年审:
1、壹级、贰级资质等级的企业年审,不对近两年工程总额有要求;
2、经新安协组织培训的安防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壹级企业不少于15人、贰级企业不少于7人,叁级企业不少于3人。
新疆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
2023年2月7日